最終結果不會影響中國光伏企業,只是內部走完流程
在中歐就“光伏產品”達成價格承諾一致后,歐盟將繼續走完反傾銷和反補貼調查的內部程序。
歐盟委員會7日說,由于與中方達成“價格承諾”協議,一些中國光伏企業將被免于征收高額反傾銷稅,但對產自中國的太陽能電池及相關部件產品反補貼調查仍將繼續。歐盟暫不會采取臨時征稅措施,最終調查結果將于年底公布。
泰通(泰州)工業有限公司(中盛光電) 商務管理部陳琦對記者稱,中歐達成的“價格承諾”協議已經明確說明,以一攬子解決方案替代原來的雙反措施。但不論反傾銷,還是反補貼,都需要繼續走完歐盟內部流程。
“這個反補貼調查,只是歐盟按照法律規定,走完其內部流程。由于承諾協議中已經包含了反補貼,因此最終不會再對中國光伏企業征收反補貼稅。”他說。
泰通(泰州)工業有限公司此前被選中為商務部和機電商會的談判提供技術、市場支持,是為談判團隊準備談判方案的13家企業之一。陳琦參與了自去年起反傾銷及反補貼抗辯的全過程。
8月6日,中歐雙方關于光伏產品的“價格承諾”正式實施。此前雙方在7月27日通過談判達成一致,同意以限定最低價格方式,而非“雙反”方式解決中國光伏產品出口歐洲問題。
歐委會當天公告稱,暫時不會對中國的太陽能電池產品征收臨時反補貼稅,但最終是否征稅需要等調查完成后才能確定。“年底將向相關利益團體公布雙反調查的分析結論,待結論通過這些團體同意后,歐委會將在12月5日前最終公布是否征收反補貼關稅的決定。”
在歐盟此前給本報發來的材料中,貿易委員德古特表示:“經過數周艱苦的談判,我不能說我很滿意中國太陽能光伏企業的出價已經達到了歐盟抗辯法例的預期,但這是一個歐盟和中國都在努力追求的和睦的結果。”
但歐盟的雙反調查及抗辯,已經不可避免地給中國太陽能光伏企業造成了影響,并由于規模龐大,影響到了中國的整體進出口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