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8月26日國家發展改革委下發《關于發揮價格杠桿作用促進光伏產業健康發展的通知》,根據各地太陽能資源條件和建設成本,將全國分為三類太陽能資源區,相應制定光伏電站標桿上網電價。在國內政策的刺激下,國內光伏電站的建設目前已處于暴發的臨界點,國內光伏電站建設高潮即將來臨!
在當前全球新能源快速發展背景環境下,建設光伏電站不僅是當前全球收益率最穩定和比較可觀的固定資產投資,而且作為串聯上游制造和終端應用的核心環節,對推動整個新能源產業升級和應用普及承擔著不可替代的關鍵樞紐作用。從專業投建商角度看,光伏電站順利并網以及正常發電,即意味著資產價值和IRR回報模型的基本形成。但從光伏組件商角度而言,則需將投資風險延續至更后端的貸款退出或整體出售。對組件商而言,電站資產交易現金流才是整個投建成敗的關鍵。光伏電站在開發過程中存在一定的風險。本文對光伏電站在開發過程中可能遇到的風險進行匯總。
一、項目選址方面存在的風險
1、土地面積不實、地形地貌不準確
在考察一宗地況時,特別是山地,建議使用GPS、水準儀等設備進行測試,因為往往靠目測或參考平面地圖會導致地塊有效面積、坡度、地表情況與實際不符,存在較大的誤差。
2、土地性質風險
項目選址地塊性質問題,到目前為止我們原則上是選擇未利用地、建設用地、允許建設用地、有條件建設區等。其他性質土地是否能用到目前為止還不太清楚,比如林地、草地等,存在能否調規等問題。由于前幾年國家推出耕地、一般林地等每年每畝給一定的補貼政策,當地政府把一些未利用的非耕地、非林地全部調規成為耕地或一般耕地等造成現在未利用地很少。
對于同一塊土地,不同政府部門可能會有不同的規劃,會造成項目考察用地性質不一致。必須保證所有的部門均為未利用地方可進行下一步進度,這要求對所有管轄土地的部門一一進行詳細了解。
3、關于土地租賃風險
面對國有土地和集體土地這兩種歸屬權的地塊,需要與哪個部門簽訂租地協議?我們建議與當地縣、鄉鎮政府、村委會簽訂土地租賃合同,盡量不要與當地老百姓簽訂合同,以免造成后期不必要的麻煩。是否還有其他更好租賃方法,值得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