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被寄予厚望,亦被稱為中國改革“第二季”元年。十八屆三中全會決議中的改革60條,使各領域的改革討論升溫,電力行業改革同樣引起全社會關注。
“中國真正需要的是一場電力體制變革。政府應給企業松綁,給市場增添活力,讓企業成為規劃執行的主體、項目決策的主體和市場競爭的主體!庇浾呷涨皩TL了中國能源研究會副會長周小謙。
作為原國家電力部總工程師,周小謙至今活躍在業界,為電力行業發展奔走呼吁。他向本報記者分析電力體制改革時,不無遺憾地認為中國電力體制改革目前存在誤區,其癥結在于:電力市場機制尚未建立,在電力資源配置中市場并沒有起到基礎性作用,科學的電價機制也未形成,相應的電力法律法規體系建設停滯不前。
走出改革誤區
記者:2002年啟動的電力體制改革,實現了廠網分開,引入了競爭,也啟動了競價上網,十年改革有力調動了各方面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使電力有了巨大發展,但目前的改革處于停滯狀態,您認為電力體制改革的困局體現在哪些方面?
周小謙:電力改革已有十年但市場機制遠未形成,首先是資源配置遠非由市場決定,具體表現在項目的確定不是由市場決定,而是由帶有很大隨意性的行政審批決定。科學電價機制尚未形成,與市場機制相配套的法律法規、政策等方面差距則更大,《電力法》沿用多年至今未能修改,能稱得上建立了電力市場機制嗎?
政府、電廠、電網、電力用戶,這些都是構成電力市場的 “硬件”,而完備的市場運行機制是電力市場的“軟件”,兩者相適應才能實現市場效率最大化。試想,一臺當今最先進的電腦,如果裝上最古老的DOS操作軟件,工作效率也高不了。
記者:原電監會和新國家能源局比較推崇大用戶直供電作為電力體制改革的突破口,您如何看待大用戶直供電對于電改意義?
周小謙:大用戶直供電是售電放開的重要內容之一,應當積極支持,并為進一步放開售電市場,探索市場運作機制和有效的秩序積累經驗。但大用戶直供電不應該繞過電網,只讓發電企業和用戶直接面對面地交易,這顯然不符合現代市場體系運行的規律,由于缺少了流通環節,其交易存在必然的局限性。
電網是電力市場的物理載體,電網公司相當于電力市場的流通環節,流通行業本身就是商品經濟的重要參與者,而且其發達程度反映了商品經濟的成熟程度。所以對于直供電應當是供、需和輸電三方簽訂與市場運作方式相關的技術經濟服務協議,不應簡單地由供需雙方簽訂供求合同來完成。這也可為售電側放開積累經驗,把電力改革進一步向前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