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額價格在不同區域碳排放交易市場之間存在顯著差異,最高價與最低價相差2-3倍之多。如果想描述中國碳配額價格的總體水平,就有必要構造中國配額碳市場綜合價格。”
上述分析出自《中國低碳金融發展2014年度報告》(以下簡稱《報告》)。
該報告由北大深圳研究生院環境與能源學院低碳金融研究中心和深圳市綠色低碳發展基金會聯合完成,于6月11日在“第二屆深圳國際低碳城論壇”上發布。
《報告》的主編之一、北京大學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教授馬曉明分析,構造碳市場綜合指數的關鍵在于選擇有代表性的碳配額市場價格,確定各個價格所占權重,并且要考慮各個市場交易量對市場代表性的影響。
具體來說,中國碳配額價格綜合指數反映由深圳、上海、北京、廣州、天津以及湖北等六家區域碳市場價格共同構成的中國碳配額價格總體走勢,各試點價格按照開市時間先后依次加入,權重為該試點配額數量在已運行試點配額總量中的占比。
因此,馬曉明的團隊提出基于各試點簽發的年度可流通配額總量對試點市場價格進行加權,在此基礎上,用具體各個市場的交易量進行修正,計算得出一個表征中國碳排放交易試點總體價格走勢的綜合指數,即中國配額碳市場北大綜合價格(ACP-PKU, Carbon Price PKU)。
《報告》指出,目前該綜合價格均低于歐盟EUA收盤價和美國加州價格。比如,4月30日,ACP-PKU價格為34.21元,同日歐盟EUA收盤價為44.82元。
“在新興碳金融市場方面,由于目前試點城市配額交易市場分散,碳資產概念尚未被企業普遍接受,企業對碳交易活動的參與度不高,各交易市場成交量較少,交易市場流通性差,嚴重影響了碳配額資產的預期價值。”馬曉明指出,因此,需要盡快建立統一的全國性碳市場,提高市場活躍度。
《報告》建議,要強化碳市場的價格激勵作用,設計PPP機制來撬動私人資本的介入,拓寬金融機構的參與途徑,大力發展碳金融業務,完善碳金融產品的定價避險機制,加快推動碳債券、碳期貨等碳金融衍生品的開發。
此外,《報告》對商業銀行的低碳投資做了評估。
目前,我國商業銀行碳金融業務以綠色信貸為主。《報告》選取了資產排名比較靠前的18家商業銀行進行研究,它們的總資產占全部商業銀行總資產的90%以上。
結果發現,18家商業銀行綠色信貸余額為16,763.80億元,占總資產的1.81%,與總資產相差甚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