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的《中國能源報》圍繞德國新能源政策成敗,發表了觀點完全不同的兩篇文章,《可再生能源就要“贏”了》和《高電價:德國“能源轉型”之殤》。因為事關人類未來,所以討論尤為重要;因為觀點相反,所以更加吸引眼球。筆者認同前者的事實,更加傾向后者的判斷。 200
8月18日的《中國能源報》圍繞德國新能源政策成敗,發表了觀點完全不同的兩篇文章,《可再生能源就要“贏”了》和《高電價:德國“能源轉型”之殤》。因為事關人類未來,所以討論尤為重要;因為觀點相反,所以更加吸引眼球。筆者認同前者的事實,更加傾向后者的判斷。
2004年《可再生能源法》的強力推行和強大的補貼政策,啟動了快速增長的德國光伏市場。2007年的明確到2030年可再生能源要占能源供應的50%,更使得德國成為全球新能源發展的模范國,論及光伏言必德國。2012年后德國光伏補貼大幅下調,光伏安裝量也隨之大幅下調。對此,“德國已經實現光伏發電平價上網,不需要補貼政策了”和“德國的電價上去了、光伏安裝量大幅下降了,說明政策的不成功”,兩種評價決然不同。討論的核心,事關人類需要什么樣的光伏政策。
新能源必須發展是毋庸討論的。前幾日,當中國最大的熱電企業華能的一位朋友說,他們為了減排付出了大量資金,排放量已經下降了90%以上。話音未落,立即成為眾矢之的。化石能源能否做到無污染總是被人質疑,新能源必須發展已是更多人的共識。
人類必須為新能源發展付出高額成本是毋庸討論的。早期的新能源發展是無力與化石能源在同一個成本線上競爭的,人類必須為此付出巨額成本已是共識。好在這一數得清的付出與化石能源為了減排數不清的付出相比,賬是可以算清楚的。
新能源補貼政策制定的合理與否必須討論是毋庸討論的。粗略地估算,中國為光伏的補貼已經不應少于300億人民幣以上,德國為光伏的補貼已在千億歐元以上。如此巨額的補貼政策及其效果合理與否,很有討論的必要。
正確的光伏政策制定和效果應是什么樣?筆者以為:
1)努力判斷光伏產業能夠發展至具有完全市場化競爭能力的時間和補貼總量;
2)充分考慮社會能夠承受的最大補貼能力;
3)補貼標準和補貼時間穩步遞減;
4)當補貼政策發生變化時,光伏市場走勢不發生重大變化。
作者: 紅煒 來源:新浪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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