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能源局11月20日發布數據,今年前三季度,全國光伏發電量約180億千瓦時,相當于2013年全年發電量的200%。前三季度,全國新增光伏發電并網容量379萬千瓦,其中,新增光伏電站并網容量245萬千瓦。業內專家分析認為,雖然前三季度新增光伏并網容量僅3.79吉瓦,但全年完成新增裝機10
國家能源局11月20日發布數據,今年前三季度,全國光伏發電量約180億千瓦時,相當于2013年全年發電量的200%。前三季度,全國新增光伏發電并網容量379萬千瓦,其中,新增光伏電站并網容量245萬千瓦。業內專家分析認為,雖然前三季度新增光伏并網容量僅3.79吉瓦,但全年完成新增裝機10 吉瓦沒有問題,總數或達12吉瓦。因素之一是搶裝潮已經來臨。
整治“路條”倒賣 10月28日,國家能源局以特急文件下發《國家能源局關于規范光伏電站投資開發秩序的通知》,指出在當前光伏市場急速增長的情況下,項目開發環節存在資源配置不公正、管理不規范和不同程度的投機獲利現象,文件要求各地杜絕項目開發中的投機行為,保持光伏電站建設規范有序進行。
其實進入10月份以來,國家能源局已連續發出3份針對光伏發電項目的特急文件,對規范電站建設打出重拳,動真格整治光伏“路條”倒賣現象,業內人士認為,短期內光伏電站投資開發秩序將得到極大改善,也將降低真正從事電站開發企業的成本,更有利于實現光伏裝機量年度目標。
所謂“路條”,是指由有關部門下發的同意項目開展工程前期工作的批文。一個光伏電站項目,只有拿到路條后,環評、水土保持、地質災害、土地預審、電網接入等支持性文件才能啟動。
倒賣路條的現象,不僅侵蝕了真正的電站運營商的利潤,也使得真正想要做電站的人拿不到項目,需求和供給兩端無法對接。制止光伏電站投資開發中的投機行為,文件指出,對于不以自己為主投資開發為目的、而是以倒賣項目備案文件或非法轉讓牟取不當利益為目的的企業,各級能源主管部門應規定其在一定期限內不能作為投資主體開發光伏電站項目。
在整治光伏電站批文的同時,通知還提出健全光伏項目備案管理,在有效期內未開工建設且未按規定申請延期的,項目備案文件到期后自動失效。這些措施,都將推動已批準項目加快建設。
作者: 來源:南方電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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