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經濟新常態下,通過深圳輸配電價改革試點拉開新一輪電改大幕,至關重要。 電力改革進入深水區之時,深圳這個改革開放的先行區在電改方面首先破題。 2014年10月23日,國家發改委下發《關于深圳市開展輸配電價改革試點的通知》,正式啟動中國新一輪輸配
在經濟新常態下,通過深圳輸配電價改革試點拉開新一輪電改大幕,至關重要。
電力改革進入深水區之時,深圳這個改革開放的先行區在電改方面首先破題。
2014年10月23日,國家發改委下發《關于深圳市開展輸配電價改革試點的通知》,正式啟動中國新一輪輸配電價改革試點。新電價機制2015年1月1日起運行。
《通知》明確,要在深圳市建立獨立的輸配電價體系,完善輸配電價監管制度和監管方法,促進電力市場化改革。同時為其他地區輸配電價改革積累經驗,實現輸配電價監管的科學化、規范化和制度化。《通知》指出,在深圳市開展輸配電價改革試點,將現行電網企業依靠買電、賣電獲取購銷差價收入的盈利模式,改為對電網企業實行總收入監管,即政府以電網有效資產為基礎,核定準許成本和準許收益,固定電網的總收入,并公布獨立的輸配電價。同時,明確了輸配電準許成本核定辦法,建立對電網企業的成本約束和激勵機制。
深圳的電改試點,標志著中國對電網企業監管方式的轉變,必將啟動中國輸配電價改革,拉開新一輪電力改革的大幕。
搬開電改“攔路虎” 早在2002年,國務院以“國發[2002]5號文件”下發《電力體制改革方案》,提出“政企分開、廠網分開、主輔分離、輸配分開、競價上網”的電力工業改革方向,要求打破壟斷,引入競爭,建立社會主義電力市場經濟體制。
為了落實這五大目標,2007年國務院又頒布19號文,責令各部委著力推進電改。盡管改革邏輯已非常清晰,但進程極其緩慢。12年后的今天,電改頂層設計的上述目標依舊未能如愿實現,輸配環節和銷售的壟斷力量反倒更加堅固和強大:電網企業通過低買高賣獲得收益的模式并未得到改變,主輔分離仍不徹底,輸配分開尚無時間表,競價上網以及電價市場化還是遙遙無期,用電價格猶如芝麻開花。電力行業專家普遍認為,電網公司坐吃價差的盈利模式已經成為深化電力改革的攔路虎。
電網公司一家壟斷,導致種種怪象:即使是發電廠,用電也必須先將發出的電低價上網,再以高價從網上采購電力使用;即使企業有自備發電廠,用不完的電也絕不能由企業自行銷售,只能低價賣給電網公司;即使內蒙古有近三分之一的風力發電產能“過剩”,可寧愿讓其浪費掉也不能上網,更不許自建電網配售,嚴重打擊社會資本投資風電的積極性;即使國家鼓勵光伏發電,并提供了大量發電補貼,電網公司也能通過“暴力”定價輕松分食這些補貼。
在沿海,以廣東為例,工業用電價為每千瓦時0.944元,上網電價為每千瓦時0.502元,電網公司毛收入率竟高達46.82%,遠高于國際電網公司平均28%的水平。在內陸,以寧夏為例,分布式光伏并網發電項目國家電價補貼為每千瓦時0.359元,居民電價每千瓦時0.448元,但分布式光伏發電賣給電網公司,上網電價只有每千瓦時0.236元,電網公司毛收入率高達47.32%。而寧夏一般工商業用電價為每千瓦時0.744元,電網公司毛收入率竟高達68.28%,不僅是國際平均水平的一倍以上,而且高于煤炭鐵路運輸和天然氣管道運輸的毛收入率。理應直接獎勵給光伏發電企業的補貼,卻讓電網公司通過定價權和討價權從中謀得了無風險的利潤大頭。
作者:馮躍威 來源:《國企》雜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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