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存輝委員建議相關政策需一致、用地性質需明確、稅收操作需統一
作者:黃濤
來源:中華工商時報
原標題:光伏產業發展要破除三大困擾 南存輝委員建議相關政策需一致、用地性質需明確、稅收操作需統一
《電力發展“十三五”規劃(2016-2020年)》指出,2020年,我國太陽能發電規模達到110GW以上。截至2016年底,我國光伏發電累計裝機容量77.42GW,位居全球第一。雖然光伏行業發展快速,但全國政協常委、正泰集團董事長南存輝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光伏行業還存在一些障礙。據了解,他今年提交的關于光伏的提案占據很大比例。對于光伏,南存輝道出了三大困擾。
地方政策與國家政策有待一致
“光伏行業的地方政策與國家政策不符,導致政策執行不到位。”南存輝告訴記者,最低保障發電小時不落實,不僅導致企業虧損,嚴重損害了社會各界對新能源事業發展的信心和積極性,還影響了國家節能減排工作的開展。
這份提案涉及的相關數據顯示,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下發文件核定了光伏發電重點地區最低保障收購年利用小時數在1300-1500小時之間。但是,目前只有河北、新疆、寧夏等省區出臺了保障性收購小時數,河北最低小時數為1400小時,寧夏為900小時,新疆為500小時,甘肅為400小時。只有河北省達到了國家的要求,其余三省區都沒有達到,而且與《通知》要求的額度相差甚遠。
據國家能源局統計數據顯示,2016年,西北五省(區)光伏電站利用小時數1151小時,棄光電量70.42億千瓦時,棄光率19.81%。其中,新疆、甘肅棄光率達32.23%、30.45%。
他并不諱言,西部地區“棄光限電”現象嚴重,制約我國光伏產業健康持續發展。
為了解決上述問題,南存輝建議:國家發改委、能源局加強對光伏發電全額保障性收購執行情況的監管和考核,定期對可再生能源發電全額保障性收購情況進行專項監管;加快出臺《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管理辦法》,明確電網企業必須優先、全額收購非水電可再生能源,地方政府承擔消納配額的義務,制定考核體系與獎懲制度,并通過經濟處罰等相關措施,保障配額制實施到位;推進電力市場化改革,建立合理的調峰補償機制,通過省際間互濟、火電機組深度調峰、自備電廠參與調峰等措施,統籌安排發電計劃,優先保障新能源上網。
作者:黃濤 來源:中華工商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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