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道,日前包括尚德,英利,天合以及阿特斯等光伏產業四巨頭進京請命,希望中央政府能夠采取措施為光伏企業撐腰,抵御來自歐美等國反傾銷訴訟的挑戰。另據近期相關報道介紹,受市場環境影響,光伏企業幾巨頭負債率飆升(葉檀,2012/8/2),企業經營風險不斷增大。光伏
據媒體報道,日前包括尚德,英利,天合以及阿特斯等光伏產業四巨頭進京請命,希望中央政府能夠采取措施為光伏企業撐腰,抵御來自歐美等國反傾銷訴訟的挑戰。另據近期相關報道介紹,受市場環境影響,光伏企業幾巨頭負債率飆升(葉檀,2012/8/2),企業經營風險不斷增大。光伏產業生產規模經過幾年的積累后,較之于增長緩慢的需求能力,產能過剩已經極為明顯。其實,早在上一波金融危機發生之時,溫家寶總理便于2009年7月在考察東北幾家新能源企業時便已經指出“新能源企業需注意產能過剩問題”。后來,溫總理還在數個場合提出過這個問題。筆者在2009年8月也曾在《人民日報》發文提醒新能源企業,(“新能源產業發展需量力而行”,《人民日報》海外版,2009.8.13)。
但無奈的是,在刺激宏觀經濟與地方經濟發展經濟的巨大挑戰下,光伏產業的發展仍無法擺脫投資拉動的發展模式,經由數輪再投資后,當前的產能無疑已經透支了未來的生產能力,也大大超過了消費所需的規模。當然,光伏產業發展至今,產能過剩和面臨挑戰已成事實,接下來的問題在于,如何看待未來的發展趨勢,尤其是在日益趨緊的國際政治經濟環境下,光伏產業的發展究竟何去何從?最近一段時間里,這一問題最為關鍵的一點則是,如何正確看待與光伏產業相關的國際環境變化。
去年11月美國光伏企業Solarworld率其他六家光伏制造商向美商務部提起針對中國光伏企業的“雙反”調查申請,隨后,美政府啟動“雙反”調查,并在今年5月做出初裁,判定“雙反”成立,并對中國光伏企業征收31%不等的反傾銷稅,隨后在7月,美國風能企業又提出針對中國風能產品的反傾銷調查申請,同期,上述Solarworld德國公司向歐盟提出反傾銷調查申請,如果說美國的相關“雙反”調查及裁決都還沒有真正觸及中國光伏等新能源企業的核心利益的話,那么如果歐盟接受美國企業德國公司反傾銷調查申請并做出不利裁決的話,中國光伏企業無疑將遭到沉重打擊?梢哉f,這是自中國光伏等新能源企業進行大規模擴張以來所面臨的最為嚴峻時期,其挑戰甚于本輪金融危機給企業帶來的沖擊。那么,近期的這些國際環境變化究竟是一種長期發展趨勢,還是短期政治經濟政策反彈使然,抑或是金融危機深化波及新能源產業的表現?其深層次原因何在?對這些問題的分析有助于我們正確判斷和估計光伏等新能源企業的國際環境變化,不至于高估或低估其影響。
要回答上述問題,我們首先應明確中國光伏產品等新能源產業生產及出口對于歐美的意義何在。
一般理解而言,在應對氣候變化的浪潮下,無論是歐盟的整體強制減排,還是美國的局部自愿減排,都離不開對可再生能源的擴大利用,這在歐美對能源發展戰略的確定上都有所體現,但受限于兩地各自具體的資源稟賦條件和社會政治經濟環境,他們在新能源發展的規劃,步驟及策略上有所區別。大致地,歐盟主動而美國被動,歐盟積極而美國消極,如此,對光伏產品等新能源市場的影響在于,美國的依賴較小,而歐盟依賴較大。從中期發展來講,美國對新能源產品的利用規模呈現下滑趨勢,但歐盟則有繼續擴大的可能。這是中國光伏等新能源產品發展的總體國際形勢,在此形勢下,中國光伏產品生產及出口的確無法指望美國市場,但歐盟市場卻仍可期。
但是,歐盟市場的問題在于,在他們的判斷中,如果全球各國陸續建立碳減排機制,并最終形成一個統一的碳排放交易市場,那么隨著傳統石化能源補貼的取消,非可再生能源利用的成本將逐步提高,并在新能源技術進步作用下,逐漸向新能源的利用成本靠攏,這樣一來,也就意味著為陸續取消原先針對光伏產品利用新能源市場補貼創造了條件,其實,這一點在一定程度上打擊最大的并不是中國企業,而恰恰是歐盟本土的新能源企業。
因而,在歐美兩個主要新能源市場的發展上,情況是不同的,各有各的問題,相比而言,美國的問題大一點,歐盟的問題則稍小,實際上,在當前產能的國際分布來看,歐盟企業實則很難在生產和供應上與中國廠商競爭,歐盟市場也無法擺脫對中國光伏企業的高度依賴。這便是中國光伏生產對歐美的意義所在。歐美如對中國光伏產品進行反傾銷并制裁,必有負面影響,但僅限于短期內,長期來看市場必會回到基本面。
當前,既然Solarworld德國公司在歐盟掀起了反傾銷和光伏貿易戰的風雨,就不排除其背后得到一批歐盟本地光伏生產企業默許的可能,歐盟自然清楚這一家總部設在美國的光伏企業其用心不那么單純,但在當前中國光伏企業一枝獨秀的情況下,很難不會在歐盟內部激起反彈,即便不從保護本地光伏企業的角度出發,歐盟也會基于平衡市場供求關系的考慮來適當限制中國光伏產品的大舉進入,歐盟擔心,一旦中國成為歐盟境內光伏產品的唯一供應者,那么歐盟在低碳發展以及應對氣候變化,還有發展可再生能源上便都會完全受制于中國因素,這一點放在任何國家和地區都是較難接受的。就此而言,Solarworld的反傾銷調查申請與歐盟的用意是有一定吻合的。
不過,反過來,我們也應看到,歐盟與美國在發展可再生能源及碳減排問題上并非鐵板一塊。歐盟在低碳發展上走得過快過急,它試圖以其內部的碳排放交易體系來約束世界其他國家,包括美國在內,這一點是美歐間在應對氣候變化以及碳減排上的最大矛盾,如不出所料,美國希望通過各種方式阻止歐盟在全球順利實行它的碳排放交易體系,這一點與他們希望通過挑起中歐間的光伏貿易爭端,既削弱中國的光伏產品出口能力,又削減歐盟可再生能源利用進程的用意是不謀而合的。故而,在目前全球發展低碳經濟的格局中,對于中國的光伏產業而言,在強制碳減排的層面上,中美的共同利益點較多,但在發展可再生能源上,中歐間的利益共同點則較多,而在平衡光伏產品全球貿易的問題上,美歐則有共同利益,這幾方面同時又相互聯系,相互牽制。
總之,我們的光伏等新能源企業必須注意并理解應對氣候變化以及低碳發展國際格局變化的關鍵所在,如此才不致于在本輪國際博弈中下錯棋,走錯路。
(李志青 復旦大學環境經濟研究中心 副主任)
作者: 來源:李志青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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