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網報道,中國可再生能源規模化發展項目15日在北京召開成果總結會,發布了我國可再生能源“十二五”規劃的一系列目標,包括1)到2015年,風電將達到1億千瓦,年發電量1900億千瓦時,其中海上風電500萬千瓦;2)太陽能發電將達到1500萬千瓦,年發電量200億千瓦時。3)下一步將推出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制,目前該配額制已經有了一個基本框架,可能在明年初形成和實施。
規劃總量符合預期,不會對當前的設備需求判斷產生影響。其中風電至2015年裝機達到100GW(含海上風電),年均增量約11~16GW,遠低于2010年18.9GW,高峰期已過,后續將趨于平穩。太陽能發電達到15GW(含光熱),年均增量約3~5GW,進入放量增長期。
增加了2015年各類能源發電總量的目標,并進一步明確“可再生能源配額管理辦法”,利于保證可再生能源的投資、并網輸送及消納。配額制被認為是《可再生能源法》重要的配套細則之一,類似美國的RPS,主要用于落實可再生能源電力的“全額保障性收購”,電網企業需優先調度和全額收購可再生能源發電。
該細則由于會涉及到多方利益,至今仍未正式出臺。可能從以下3方面進行約束:1)制定電網企業年度收購非水電可再生能源電量額度;2)規定大型發電企業投資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比例;3)提出各省可再生能源發電量的指標,從而進一步建立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考核與交易制度,與“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的目標相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