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區、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能源局)、扶貧辦,國家開發銀行各分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各分行,國家電網公司、南方電網公司,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
為切實貫徹中央扶貧開發工作會議精神,扎實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定》的要求,決定在全國
四、配套政策措施 (一)優先安排光伏扶貧電站建設規模 國家能源局會同國務院扶貧辦對各地區上報的以縣為單元的光伏扶貧實施方案進行審核。對以扶貧為目的的村級光伏電站和集中式光伏電站,以及地方政府統籌其他建設資金建設的光伏扶貧項目,以縣為單元分年度專項下達光伏發電建設規模。 (二)加強金融政策支持力度 國家開發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為光伏扶貧工程提供優惠貸款,根據資金來源成本情況在央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基礎上適度下浮。鼓勵其他銀行以及社保、保險、基金等資金在獲得合理回報的前提下為光伏扶貧項目提供低成本融資。鼓勵眾籌等創新金融融資方式支持光伏扶貧項目建設,鼓勵企業提供包括直接投資和技術服務在內的多種支持。 (三)切實保障光伏扶貧項目的補貼資金發放 電網企業應按國家有關部門關于可再生能源發電補貼資金發放管理制度,優先將光伏扶貧項目的補貼需求列入年度計劃,電網企業優先確保光伏扶貧項目按月足額結算電費和領取國家補貼資金。 (四)鼓勵企業履行社會責任 鼓勵電力能源央企和有實力的民企參與光伏扶貧工程投資和建設。鼓勵各類所有制企業履行社會責任,通過各種方式支持光伏扶貧工程實施,鼓勵企業組建光伏扶貧聯盟。通過表彰積極參與企業,樹立企業社會形象,出臺適當優惠政策,優先支持參與光伏扶貧的企業開展規模化光伏電站建設,保障參與企業的經濟利益。 五、加強組織協調 (一)建立光伏扶貧協調工作機制 建立省(區、市)負總責,市(地)縣抓落實的工作機制,做到分工明確、責任清晰、任務到人、責任到位,合力推動光伏扶貧工作。各級政府要成立光伏扶貧協調領導小組,地方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成員包括發改、能源、扶貧、國土、林業等部門,以及電網企業和金融機構等,主要職責是協調光伏扶貧工程實施過程中的重大政策和問題。 (二)明確各部門職責分工 國家能源局負責組織協調光伏扶貧工程實施中重大問題,負責組織編制光伏扶貧規劃和年度實施計劃,完善光伏扶貧工程技術標準規范,建立光伏扶貧工程信息系統,加強光伏扶貧工程質量監督及并網運行監督等。國務院扶貧辦牽頭負責確定光伏扶貧對象范圍,建立光伏扶貧人口信息管理系統,建立光伏扶貧工程收入分配管理制度。請地方國土部門和林業部門負責光伏扶貧工程土地使用的政策協調和土地補償收費方面的優惠政策落實。 請各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高度重視光伏扶貧工作,加強光伏扶貧工程組織協調力度,為實施光伏扶貧試點工程提供組織保障。加大光伏扶貧宣傳和培訓力度,提高全社會支持參與光伏扶貧程度。加強對光伏扶貧工程的管理和監督,確實把這件惠民生、辦實事的陽光工程抓緊抓實抓好。請省級能源主管部門認真做好光伏扶貧工程項目儲備,及時按要求上報光伏扶貧工程項目清單。 附件:光伏扶貧工程重點實施范圍
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務院扶貧辦 國家能源局 國家開發銀行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 2016年3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