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輪反“內卷式”競爭行動正密集開展。 7月1日,中央財經委員會第六次會議提到,要“依法依規治理企業低價無序競爭,引導企業提升產品品質,推動落后產能有序退出”。 之后,多個部委、行業先后發聲。 最新的來自工信部、市場監管總局、國資委。 7月28日,全國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負責同志座談會召開。工業和信息化部黨組書記、部長李樂成出席會議并講話。會議提到,鞏固新能源汽車行業“內卷式”競爭綜合整治成效,加強光伏等重點行業治理,以標準提升倒逼落后產能退出。 7月27日至7月28日上午,市場監管發展規劃座談會召開。總局黨組書記、局長羅文出席會議并講話。會議要求,準確把握“十五五”時期市場監管高質量發展的重大任務。其中第一個任務就與“反內卷”有關——要促進做強國內大市場,加快完善市場監管基礎制度,著力破除地方保護和市場分割,依法依規治理企業劣質低價競爭。 7月23日至24日,國務院國資委舉辦地方國資委負責人研討班。國務院國資委黨委書記、主任張玉卓出席并講話。會議提到,要“帶頭抵制‘內卷式’競爭”。 什么是“內卷式”競爭?
具體是指,經濟主體為了維持市場地位或爭奪有限市場,不斷投入大量精力和資源,卻沒有帶來整體收益增長的惡性競爭現象。當前,“內卷式”競爭表現不同、特征各異,主要涉及企業和地方政府兩類行為主體。 事實上,“內卷”并非這幾年才有的現象。過去,包括鋼鐵、水泥行業等很多傳統的產業就出現過“內卷式”競爭。 不過,與之前不同的是,當前一個突出現象是,除了傳統行業之外,光伏、鋰電池、新能源汽車、電商平臺等新興行業也深陷其中。如果得不到及時有效整治,不僅會損害企業信譽和品牌形象,阻礙企業“走出去”,也將遲滯我國技術創新、產業升級和高質量發展。 7月1日,《求是》雜志刊發了一篇題為《深刻認識和綜合整治“內卷式”競爭》的文章。文中稱,“內卷式”競爭將各類主體禁錮在低價低質、沒有效益的競爭中,突破了市場競爭的邊界和底線,擾亂了市場秩序,任其發展將貽害無窮。 對整治“內卷式”競爭問題,中央層面已多次提要求。 2024年12月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到,“綜合整治‘內卷式’競爭,規范地方政府和企業行為。”今年全國兩會期間,習近平總書記明確要求主動破除地方保護、市場分割和“內卷式”競爭。中央財經委員會第六次會議提到,要“依法依規治理企業低價無序競爭”。 政知君注意到,近期,除了新能源汽車行業、光伏行業之外,民航、醫療等系統也已經開始“反內卷”。 7月24日,在國務院新聞辦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國家醫保局副局長施子海說,集采中選不再以簡單的最低價作為參考,報價最低企業要公開說明報價合理性。 6月26日,民航局召開電視電話會,專題部署民航領域綜合整治“內卷式”競爭工作。7月22日,2025年全國民航年中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召開。民航局局長宋志勇在部署下半年工作時提到,加快構建民航領域統一大市場,綜合整治行業“內卷式”競爭。 另外,鋼鐵、水泥、電池、塑料加工等多個行業協會也陸續發起了反“內卷”號召。 7月28日,有媒體報道,廣東省造紙行業協會發布了《關于推動廣東省造紙行業“反內卷”促進行業高質量發展的倡議書》。這也是國內造紙行業發出的第一封“反內卷”倡議書。 倡議書提到了四條倡議,有堅決抵制低價無序競爭,維護市場公平秩序;主動優化產能結構,推動技術裝備升級改造;強化質量引領與創新驅動,實現價值競爭轉型;構建行業自律協同機制,共建良好生態等。 更多的制度性和法律安排正陸續出爐。 4月2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于完善價格治理機制的意見》,明確提出,規范市場價格行為。防止經營者以低于成本的價格開展惡性競爭。 7月24日,國家發改委、市場監管總局研究起草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本次修訂是時隔27年價格法首次修訂。 上述修正草案從法律角度規范市場價格秩序。 現行價格法對低價傾銷行為作了規定:“在依法降價處理鮮活商品、季節性商品、積壓商品等商品外,為了排擠競爭對手或者獨占市場,以低于成本的價格傾銷,擾亂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損害國家利益或者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 修正草案將此修訂為,“在依法降價處理鮮活商品、季節性商品、積壓商品等商品或者有正當理由降價提供服務外,為了排擠競爭對手或者獨占市場,以低于成本的價格傾銷,或者強制其他經營者按照其定價規則以低于成本的價格傾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