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場中歐光伏之爭中,歐洲人學到了不少。例如,他們懂得了規模效應能夠帶來空前的成本優勢,所以才選擇了扶持兩家大型企業(博世、西門子)作為未來發展光伏的主力。那么,從某種角度來看,此次,他們至少在多晶硅、單晶硅光伏領域‘認了栽’。但從全盤來看,甚至具體到‘雙反戰役’的結局,歐洲人卻認為自己贏了,按他們的說法,他們希望中國光伏就此‘busy’起來,堅持自己的路線,最終‘顧此失彼’,致使歐洲光伏(自身側重的某種技術路線)重新一統天下。”上述光伏專家在接受采訪時多次向記者重申,“我們必須警惕、保持并不斷提升中國光伏的創新性”。
對于未來,該專家向記者預言,一旦他們的光伏產品在二氧化碳排放量上較我國具有優勢,則“碳減排”標準便將成為歐洲重拾貿易保護大棒的借口。“比如,他們可以規定進口自中國的光伏電池在生產過程中‘二氧化碳’排放量必須達到某一標準,而若未達到,他們則可征收關稅,甚至拒絕進口。屆時,我國龐大的產能將面臨再次無處消納的困境。”
該專家認為,“唯一可以避免這一厄運的辦法是,不斷創新,使中國光伏產品在成本、環保、轉化率、年發電總量上始終保持領先;控制產能,適時扶持光伏新興技術路線的產業化”。
對美多晶硅“反補貼” 懲罰過輕
9月16日,我國商務部發布了《關于對原產于美國進口太陽能級多晶硅的反補貼初裁公告》。至此,發起于2012年7月20日,歷時已逾一年的調查告一段落。
根據這份被業界評價為“象征性懲罰”的反補貼初裁結果,調查機構初步裁定,原產于美國進口太陽能級多晶硅存在補貼,且其與“中國太陽能級多晶硅產業受到實質損害”具有因果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