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財政性資金、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51號)規定,在繳納企業所得稅時,增值稅免稅額、即征即退額都要計入應納稅所得額。
個人家庭自發自用余量上網,多余電力銷售額基本達不到增值稅起征點2萬元的標準,所以免繳增值稅。
光伏電站租用屋頂如何納稅
光伏電站租用企業、居民社區的屋頂,屋頂光伏發電系統設備以及產生的電力所有權都歸屬光伏電站。
屋頂樓面不屬于不動產,出租屋頂樓面,出租方要繳納營業稅,但不繳納房產稅。營業稅適用稅率5%。
如果出租方是工商企業,主體稅種是增值稅,而營業稅歸地稅機關管轄,那么工商企業出租屋頂也要到地稅機關辦理稅務登記,并對出租屋頂收入單獨核算。
有些屋頂出租方不收取租金,而是以獲得優惠電價或一定數量的免費電力作為回報。這種情況要分解成正常租賃和正常售電兩個業務。國稅機關將依照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六條規定,按同期光伏電價調整光伏電站的銷售額;地稅機關將依照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條規定,按同期同類屋頂出租行情核定其營業額。營業額即租金收入,作為征收營業稅的計稅依據。
光伏電站通常都超過年銷售收入50萬元的標準,須認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適用增值稅稅率17%。
電站建設屬于公共基礎設施項目,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七條第(二)項和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十七條規定,從事國家重點扶持的公共基礎設施項目,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可享受企業所得稅“三免三減半”優惠。《公共基礎設施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2008年版)》(財稅〔2008〕116號)中列入了“太陽能發電新建項目”,但前提條件為“由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核準”。因此,光伏電站要先經核準然后才能享受優惠。
《財政部關于分布式光伏發電實行按照電量補貼政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建〔2013〕390號)和《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發揮價格杠桿作用促進光伏產業健康發展的通知》(發改價格〔2013〕1638號)規定,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經過備案,建成投產且完成并網驗收后,將獲得財政補貼,補貼標準為每千瓦時0.42元,獲得的補貼應當計入當期應納稅所得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