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金融租賃有限公司在考察中發現:約有30%的建成3年以上的電站,都不同程度出現了問題;建設1年的電站,則在成本、收益方面出現了較大的波動。
比如,由于組件的質量問題,有的建成三年的電站,設備衰減率甚至達到了驚人的68%。參照國外的設備運行狀況,國內的光伏組件經過惡性競爭,價格壓到了最低限度,而質量卻難以得到保障,李梓森如是告訴記者。
國家可再生能源中心產業發展研究部研究員孫培軍則表示,對于分布式光伏,金融公司最主要擔心的問題就是電費收取,運營公司逐一挨家收電費可能會難度較大,因而對于投資者來說,回款存在一定的風險。“光伏電站的商業模式還不是很清晰,光伏電站建設缺乏行業標準,沒有標準很難讓金融公司進行評估。”
彭澎認為,電站運行期間沒有保險服務,金融公司難以自己承擔風險。建議保險公司進入,設計收益、質量等保險,對保險公司來說這是一片藍海,同時也將大幅提升光伏市場的融資環境。
投融資模式尚未成型
目前,尚沒有適合分布式光伏發展的金融模式,也許是抑制分布式光伏的又一個瓶頸。
中國銀行總行首席產品經理唐茂恒認為,銀行尚未充分認識到市場對分布式光伏金融模式的渴求。雖然有的銀行正在慢慢努力,比如把組價生產和電站開發分開來做較為精準的金融產品,但大多數的銀行并沒有意識到這個問題。
事實上,由于光伏行業上游產能過剩,銀監會曾經發出過警示,行業的不健康發展,惡化了投資環境,銀行對光伏行業投資趨于收緊,也導致了整個光伏行業融資難。
銀行長期投資于大型電站,對大電站投資經驗較為豐富。而分布式光伏融資的開發商,在銀行眼里都是中小企業,套用大型電站建設融資模式則會存在很大的問題。比如居民自己安裝光伏,不屬于公司業務,應該放在消費信貸中,但因為家庭不存在現金流、盈利模式等問題,雖然銀行在消費系統有很多的產品,卻沒有一款產品適合家庭安裝分布式光伏。
唐茂恒指出,銀行應該從電站和消費信貸兩方面來考慮分布式光伏融資的模式問題。
對此,彭澎建議以分布式光伏發展較好的德國為范本。德國為了發展光伏產業,其政策性銀行德國復業信貸銀行利用政府信用以極低的成本融資,復業信貸銀行再授信給商業銀行,通過商業銀行來支撐德國的光伏市場。
彭澎認為,銀行體系實際上完全可以繞過地方政府支持中小光伏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