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歐洲整體環境看,德國所謂“棄核”實際上是虛幻的。再對比日本這樣四面環海的島國,棄核更加不現實,所以2014年日本政府通過的能源政策,將核電定位為“為能源供求結構穩定作出貢獻的重要基荷電源”,為核電重啟預留了空間。對中國而言,在發展可再生能源同時,決不能放緩核電的發展。
近10多年來,全世界各國都在大力發展風電、光伏,主要是出于能源價格、能源安全和低碳能源三方面的戰略考慮:1)常規化石能源(特別是石油)價格不斷上漲,光伏、風電等可再生新能源最終會成為質優價廉的能源;2)常規能源依賴進口,而且總有枯竭的一天,發展本國的可再生能源可保障能源安全;3)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因為可再生新能源是低排放甚至零排放的清潔能源。目前世界上已經有近百個經濟體以強制性上網電價補貼(Feed-inTariff)的政策措施予以大力扶持。到2013年底,全球風電總裝機已經達到318吉瓦(其中中國91.4吉瓦)、光電總裝機139吉瓦(其中中國19.9吉瓦)。
一、德國新能源政策面臨的困窘
德國,可謂是發展可再生能源的典范。2011年6月,德國議會通過了關于能源轉型的議案,確定核電站將在2022年底前逐步關停,在未來40年內電力行業全面轉向可再生能源(包括水電)。到2014年7月德國光伏裝機達到37.4吉瓦、風電裝機達到34.6吉瓦,已經分別達到德國發電總裝機(175吉瓦)的21%、20%。特別值得一提的是,2014年5月11日,這一天的中午時分,德國的光伏、風電出力高達當時負荷的74%;在2014年6月9日,僅光伏出力就超過負荷的50%,創造了歷史記錄。此外,由于可再生能源的充裕,德國2013年出口電力達到314億千瓦時,比2012年大幅增長了36%。
但是,在這些被媒體廣為傳頌的亮麗數字背后,也有難以言說的隱憂和窘境。我們就以能源價格、能源安全和碳排放這三個指標對德國這些年來發展可再生能源的實踐做一個評估,以此引出對中國發展可再生能源的政策啟示。
作者:翟永平 來源:新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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