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凱在自家別墅屋頂上安裝的屋頂電站 既節能環保,又能帶來投資收益?“看起來很美”的屋頂電站,眼下面臨著種種現實難題。這也讓不少別墅業主對在屋頂建光伏電站持觀望態度 家住北京順義的王勤打算近期對自家別墅屋頂來次“大改造”。 “準備安
記者從順義區供電公司獲悉,高壓自管小區用戶在建立個人光伏電站時,如果選擇自發自用的模式,那么余電不能上網賣給電力公司。用不完的電量直接上傳到物業,再被其他用戶消納掉。至于是否收費,收費標準如何,都要用戶與物業協商。因此,一般來說,這些高壓自管小區的用戶在安裝屋頂電站時,投資回收期限會相應延長。
據任凱了解,像這些高壓自管小區建立個人光伏電站用戶,如果申請并網,多余的電量是上傳到物業,直接歸物業所有,相當于“免費送給物業了”。
稅收疑團 作為“北京家庭屋頂電站并網發電第一人”,同時又是屋頂光伏行業的業內人士,任凱還是有一些疑惑。
“2013年,我家光伏發電2705度。每度電的國家補貼是0.42元,扣完稅(17%增值稅)之后,每度電實際得到補貼0.359元!比蝿P對法治周末記者說。
但令他困惑的是,2013年2月國稅總局發布的《關于中央財政補貼有關問題的公告》(國稅[2013]3號)規定:納稅人取得中央財政補貼不屬于增值稅應稅收入,不征收增值稅。
而依據200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國家財政設立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資金來源包括國家財政年度安排的專項資金和依法征收的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收入等。國家光伏補貼屬于政府財政性基金補貼。任凱覺得,由此看來,他的補貼收入不應該被征稅。
不過,任凱的困惑在順義區供電公司方看來卻不是問題。
該公司工作人員告訴法治周末記者,由于“文件是這么規定的”,他們按照規定轉付補貼每千瓦時0.42元(含稅)。
對此,中國政法大學財稅金融法研究所所長劉少軍認為,相關政策與地方實際操作出現了不一致,可能由于尚未協調好。
此外,2013年9月,財政部發文宣布:自2013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對納稅人銷售自產的利用太陽能生產的電力產品,實行增值稅即征即退50%的政策。而任凱稱,他至今都沒有享受到這個優惠。黨紀虎也對法治周末記者表示,自己沒有享受到這一優惠政策。不過,他對此表示理解,因為“政策落實需要一定時間”。
作者:周敏 來源:法治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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