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一直是讓人“覺得糾結”的市場,那里有“甜蜜”——完善的融資體系、清晰的上市制度、明確的“游戲規則”,更重要的是,想要“走出去”或獲得海外資本的關注,國內的企業不得不選擇在美國融資上市 但同時,那里同樣會帶來不少“煩惱”——SEC(美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一有風吹草動就會展開
二次“雙反” 全球新能源版圖中,美國從不打算甘于人后。無論是第一個任期快結束前參觀美國光伏產品制造公司Solyndra,還是當初押寶朱棣文(美國前能源部長),奧巴馬都一直強調要發展美國的新能源產業。2014年初的國情咨文中,被業內調侃“不懂太陽能”的奧巴馬還特地強調了美國太陽能產業的進步,并稱“每4分鐘,就有一個美國家庭或企業安裝太陽能系統”。
但發展太陽能光伏產業,奧巴馬最大的“抓手”卻是建立在打擊國外企業、保護本國企業利益的基礎之上的。2011年10月18日,德國Solar World美國分公司聯合其他6家生產商向美國商務部正式提出針對中國光伏產品的“雙反”調查申請。當年11月8日,美國商務部正式立案對產自中國的太陽能電池進行“雙反”調查。
“當時,就連上游的中國多晶硅都一度在美國的‘雙反’調查范圍內。”上述管理層人士對記者回憶,“但后來,‘雙反’調查的范圍還是在太陽能電池板等中游產品。”
2012年10月10日,美國針對中國光伏的第一輪“雙反”結果出爐:美國商務部對進口中國光伏產品作出反傾銷、反補貼終裁,征收14.78%-15.97%的反補貼稅和18.32%-249.96%的反傾銷稅,具體的征稅對象包括中國產晶體硅光伏電池、電池板、層壓板、面板及建筑一體化材料等。
“那階段,恰恰是中國光伏企業最困難之際。少了美國需求,再加上當時與歐盟同樣存在光伏貿易糾紛,一度讓很多企業叫苦不迭。”長期關注光伏行業的業內人士12月23日晚對記者說。
然而,度過了稍感欣慰的2013年——歐盟結束對中國光伏產品的訴訟,2014年又遇到了美國的第二輪“雙反”攻擊——經過7月的初裁后,美國商務部12月17日的終裁還是認定對中國大陸和中國臺灣地區的相關光伏產品進行“雙反”。
記者早在今年4月就了解到,這次“雙反”一部分原因還是來自中國企業的“老熟人”Solar World美國公司。該公司在“一紙訴狀”中稱,中國制造商找到了方法規避2012年美國“雙反”關稅的方法,即使用在中國臺灣生產的太陽能電池,然后再將組件輾轉賣給美國。
“2012年‘雙反’結果下來之后,不少企業研究了政策,使用了海外生產的方式避免巨額關稅的方法。因此,他們委托中國臺灣、馬來西亞的公司生產,最后再出口到美國。”接近美股上市公司昱輝陽光的人士今年4月對記者證實。
“簡而言之,2012年10月公布的‘雙反’裁定中,是按生產光伏組件的電池原產地來決定征收對象的。”上述業內人士對本報解釋,“緊接著,除了代工,中國大陸企業也會購買臺灣地區產的電池,然后回到本土組裝,以規避第一輪‘雙反’的政策。”
她進一步解釋,“但現在,就美國的立場看,他們肯定會認為此舉損害了美國光伏產業的利益。因此,在第二輪‘雙反’中,將此類型的產品也列為了‘雙反’對象。”
作者:黃燁 來源:《 國際金融報 》
責任編輯:gao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