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注意的是,國土資源部還表示,此次發布的用地指標所指的土地包括農用地、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無論占用哪種類型的土地,都要按指標來確定用地規模
作者:本刊記者 張廣明
來源:《太陽能發電》雜志 2015年12月刊原標題:光伏用地監管趨嚴
繼“補貼拖欠”、“限電”之后,土地,今后可能將成為又一個事關光伏電站發展的關鍵因素。
近日,國土資源部發布了《光伏發電站工程項目用地控制指標》(以下簡稱“指標”),對單個光伏電站的整體用地規模做出了明確的限制和規定。
國土資源部表示,本用地指標是光伏發電站工程項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用地審批、土地供應、供后監管、竣工驗收等環節確定用地規模的依據和尺度。而制定這一《指標》,可使光伏工程建設項目用地從無標準控制走向有標準控制,有利于完善用地標準控制制度,規范土地審批和供應,促進光伏產業用地更加規范和集約。
無獨有偶,近日,國家林業局也發布了《關于光伏電站建設使用林地有關問題的通知》,對林地的使用以及“林光互補”做出了明確的規定和說明。
對此,有業內人士認為,在光伏用地監管趨嚴的情況下,可能將有利于一些高效率光伏組件以及跟蹤系統的應用。
此外,可能會從一定程度上助推分布式的發展,尤其是光伏建筑一體化項目。畢竟,其不需要占用新的土地。
用地監管趨嚴
根據國土資源部此次發布的《指標》,其將光伏電站的用地進一步劃分為總體指標和單一指標。總體指標是對光伏發電項目用地總規模的總體控制標準;單一指標則是依據光伏發電項目的功能分區規定了4個單項指標,分別是:光伏方陣用地指標、變電站及運行管理中心用地指標、集電線路用地指標和場內道路用地指標。
其中,光伏方陣用地指標中,根據方陣排列的不同方式,分別列出了固定式、平單軸跟蹤式、斜單軸跟蹤式和雙軸跟蹤式4種方陣用地指標表;變電站及運行管理中心用地指標中,根據不同升壓等級,分別列出了5種等別的用地指標表;集電線路用地指標中,根據塔桿類型,列出了水泥桿和鐵塔桿用地指標表。
國土資源部表示,本用地指標是光伏發電站工程項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用地審批、土地供應、供后監管、竣工驗收等環節確定用地規模的依據和尺度,在編制光伏發電站工程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應當按照本用地指標確定的總體規模和各功能分區規模進行規模核定,并在報告中對用地規模核定情況進行專篇說明。而在審批光伏發電站工程項目用地時,應當按照本用地指標確定的總用地規模和各功能分區用地規模進行核定。
作者:張廣明 來源:《太陽能發電》雜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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