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總結他們的經驗與模式,湖南發展研究中心、湖南省智庫聯盟聯合有關單位、領導和專家成立了“綠色發展課題組”,對一些單位進行了深入調查與研究,形成了一些新的認識與建議。
三、推進光伏精準脫貧模式的對策建議
在調查過程中,課題組認為,“十三五”時期,推動光伏精準脫貧模式,對于綠色湖南建設及精準脫貧等各項工作具有重要作用,有必要帶頭實施光伏扶貧新模式。當然,這需要省委、省政府及相關部門與市州等單位出臺有關政策措施。為此,課題組結合該模式在邵陽市等地區的推廣試點工作,提出如下對策建議:
1.堅持“四大原則”。2015年國家能源局發布了《國家能源局關于加快貧困地區能源開發建設推進脫貧攻堅的實施意見(國能規劃[2015]452號)》,意見確定了幾大基本原則:(1)堅持目標導向的原則。強化大局觀念,把能源開發建設的目標、任務和布局,與脫貧攻堅、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總體目標要求有機地結合起來,自覺服從和服務于打贏脫貧攻堅戰的需要。(2)堅持精準扶貧的原則。聚焦扶貧重點地區和重點對象,把能源扶貧著力點放到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上,特別是喪失勞動能力和脫貧能力的貧困人口上,注重提高扶貧精準度。(3)堅持改革創新的原則。采取超常規的辦法,在資源開發、資金扶持、項目布局、補償政策、共享機制等方面,切實向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和連片特困地區傾斜。(4)堅持因地制宜的原則。從貧困地區的能源資源、環境承載力等基本條件出發,遵從發展規律,深入研究論證,采用適宜當地的能源扶貧方式,講求實效。
2.搞好“一個試點”。在堅持上述幾項基本原則的前提下,還必須選好一個試點進行大規模試驗,然后再總結成功作法,全面鋪開。根據湖南小明新能源科技公司及有關方面的意向,建議在邵陽市進行光伏精準扶貧試點。這主要是因為邵陽市光伏扶貧具備成熟的條件。一方面,邵陽市扶貧工作任重而道遠。同時,邵陽市在扶貧方式上也需要改變傳統的“輸血式扶貧”舊模式,積極打造“造血式扶貧”新模式,建立精準扶貧工作新機制,正在著手探索和部署這方面的工作,希望有限的扶貧資金發揮最大的扶貧效益。另一方面,邵陽市光伏扶貧條件良好,累計日照總輻射量為1167.06kWh/m2/day,屬于有利于發展太陽能產業的地區。因此,是適合光伏精準扶貧模式試點的重要地區。
3.建立“一套運營規則”。結合在邵陽試點情況,就光伏精準脫貧模式的實施要建立一套如下的運營規則。
。1)統一規劃,分步建設。全市統籌規劃,全市貧困人口戶數按25萬戶計,建設周期5年,每戶投入建設資金5萬元,總計統籌投入資金125億元。扶貧項目分階段實施:5年共分為5個階段,每年按5萬戶進行光伏精準扶貧電站建設!
(2)建立光伏扶貧戶檔案卡。對每一戶扶貧對象,精確建立檔案卡,包括:電站建設規模、電站建設時間、投運時間、月發電量、月收益、還貸情況、運維費用、自有收益等內容。精確地監控每一戶扶貧對象的收益情況,切實看到扶貧的效果!
。3)依據農戶意愿與當地扶貧開發部門等各方要求,制定并實施好《出資與收益方案》。基本的方案如下:
(4)技術層面嚴格要求。包括組件與逆變器、安全性、監控與維護、可擴容性等,都要有一套嚴格的制度和規范,確保每一戶的光伏發電安全又可持續。
4.落實好“一批補貼”。即落實好有關文件中關于發電補貼資金等規定。根據國家發改委《關于發揮價格杠桿作用促進光伏產業健康發展的通知》(發改價格[2013]1638號),以及湖南省政府2014年12月29日印發的《關于推進分布式光伏發電發展的實施意見》,對使用湖南省內生產的太陽能電池板、逆變器等光伏組件、未享受中央財政補助且通過驗收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施行電價補貼;居民利用自有屋頂自建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的,自發自用電量不納入階梯電價適用范圍。2014年投產項目的發電量(含自發自用電量和上網電量),省內補貼0.2元/千瓦時,補貼期限10年,補貼資金先由省級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加價基金安排,不足部分由省財政安排預算補足。由此可見,湖南省上網電價達到1.2元/kWh,扶持力度非常之大。走順流程,落實發電補貼資金,對光伏精準扶貧項目的順利開展至關重要。
5.形成“一個格局”。即要充分調動一批企業積極主動地投入到“光伏精準扶貧”的工作中來,形成政府引導、市場主導、企業推動、農戶自愿、扶貧電力金融等相關部門協力參與推進的良好工作格局,共同推動光伏精準扶貧工作在三湘大地順利開展,實現全體湖南人民同步邁向幸福小康的美好夢想。(執筆:湖南發展研究中心綠色發展課題組專家王超)
作者:王超 來源:紅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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