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為可再生能源示范區之前,張家口就是華北地區風能和太陽能資源最豐富的地區之一。風能可開發量達4000萬千瓦以上,太陽能可開發量超過3000萬千瓦,各種生物質資源年產量達到200萬噸。從2006年開始,便有風電、光伏企業在此地布局。
對電網公司來說,風電光伏的高速發展還必須有后備的電源作為依托。為保證電網的安全穩定性,必須要建能夠調峰的火電。而河北省發改辦的數據顯示,張家口所處的冀北電網屬于典型的受端電網,內部火電機組裝機容量嚴重不足,超過40%的電力需要從區外送入。
據國家電網有關人士介紹,目前新能源調峰最迫切的是火電靈活性改造。冀北地區氣電成本高昂、經濟性差;抽水蓄能電站建設規模不足、建設周期長,系統調峰能力跟不上調峰需求,調峰電源的缺乏直接導致電網調節能力不足。
冀北地區能用于調峰的抽水蓄能電廠,只有河北省遷西縣境內的潘家口水電站,有3臺9萬千瓦抽水蓄能機組,加上北京的十三陵抽水蓄能電廠,京津唐電網一共只有107萬千瓦的抽水蓄能機組。
“現在,河北豐寧正開工建設豐寧(二期)抽水蓄能電站,裝機容量180萬千瓦,一期工程180萬千瓦,規劃容量360萬千瓦,但是要到2022年機組才能投產。”上述人士表示,因為土木工程量大,抽水蓄能電站的建設周期比較長,一般是60到70個月以上,遠水難解近渴。
除配套抽水蓄能進行調峰之外,張北柔直電網工程也可高效接入大量可再生能源。通過兩端300萬千瓦換流站匯集張北地區的風電,另一端150萬千瓦換流站接入當地抽水蓄能,最終通過一端300萬千瓦換流站接入北京電網,據悉建成之后每年可為北京地區提供26億千瓦時的清潔能源,該工程于今年2月啟動工程成套設計和初步設計。
此外,在國家電網看來,解決棄電的出路在于修建特高壓輸電線路。
在國網冀北電力公司發布的《全球能源互聯網張家口創新示范區發展》提到1000千伏張北—南昌交流特高壓規劃,目前該規劃正在進行核準。其計劃遠期配套建設尚義、康保、解放和白土窯4座特高壓匯集站。將已建成的500千伏張北開關站升壓為一座特高壓匯集站,與華中電網相連,實現清潔能源在更大范圍內統一平衡和消納。
但這一項目在業界有著很大爭議,交流特高壓線路的經濟合理性一直受到質疑,對于項目核準,國家主管部門也較為謹慎。
輸送端正在建設,接受端的情況是否樂觀?今年3月,北京關停了最后一家燃煤電廠,并提出適度壓減本地燃氣廠,其外受電比例將達70%。并配套了7條通道,外受電主要來自山西、蒙西、河北等地。目前,北京非水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比重已經十分接近2020年目標,可能超額完成。國家能源局相關人士表示,北京已主動提出進一步加大對內蒙地區電力的消納力度。而據電力企業相關人士介紹,出于北京的保電政治任務,北京新接納的外受電中一大部分還是以火電為主,其中一部分將來自京能在內蒙的燃煤電廠基地。其官網資料顯示,內蒙古上都發電有限責任公司、內蒙古上都第二發電有限責任公司作為向京津唐送電的北通道,對完善和穩定電網結構,增強向北京供電的經濟性、可靠性具有重要意義,京能電力分別持股49%、26%。
刺激本地用電需求可能與2020年能源總量上限的國家目標相違背,而外送通道和調峰設施建設還尚需時日。內消外送對于當下解決可再生能源消納來說,似乎都未能解燃眉之急。
經過對張家口的考察,保爾森基金會發現德國和美國德克薩斯州當年解決可再生能源并網所面臨的問題和目前京津冀所面臨的問題,不論是可再生能源發電中心與用電負荷中心的距離,還是可再生能源所占比率以及解決并網的壓力,都極其相似。這兩地曾經的可再生能源棄電率曾經也很高,卻在5年內將可再生能源棄電率降至1%以下,他們是怎么做到的呢?
基金會采訪了德國能源署以及美國德州電力可靠委員會 (Electricity Reliability Council of Texas),經過多方調研,他們發現為了提高可再生能源并網能力,兩者都對輸配電規劃和投資政策作出重大調整。此外,他們還都對電力調度和市場規劃作出了重大調整。
這意味著,通過加快區域內可再生能源輸電規劃,在更廣泛的區域內實現統一調度,推出電力現貨市場,就能提高可再生能源并網率。
2016年7月,保爾森基金會發布《風光無限,助力京津冀可再生能源的領軍之旅》的報告,提出以建立電力區域市場的手段促進張家口地區的可再生能源消納,實現京津冀區域的統一調度。報告指出,推廣可再生能源,不應該再片面強調增加可再生能源裝機容量,而應該關注解決可再生能源并網問題,以有效降低可再生能源棄電率。
對于什么是合理的棄電率,保爾森基金會也作了具體界定。在調研中,他們發現德國與美國德州都不約而同地采用了3%作為棄風率的上限。而這也是出于輸配線路經濟因素的考量,因此允許舍棄一定比例的可再生能源,以便能夠更廣泛地利用并消納可再生能源。
Anders Hove解釋道,“美國德州采取的做法是所有利益相關方坐在一起談判,通過協調各方利益,包括妥協,最終大家商議得出3%的棄風率目標;德國的情形較為復雜,他們建立模型,模擬風電場運營,通過大量數據計算最終發現,當棄風率為3%時,輸配電的投資回報最為經濟。這兩地的政策最后都允許一定比例的可再生能源棄電,而并非要求100%可再生能源全部上網,這些政策最終反而有效地降低了棄電率。這兩地雖然在可再生能源占發電裝機總量比率高于京津冀,但可再生能源棄電率遠遠低于京津冀地區。”
在后來與國家能源局有關司局的交流中,保爾森基金會對合理棄風率設為3%的提法同樣得到了能源局的認可。
早在2013年,業內就已有針對合理棄電率的探討,這一范圍一度被認為是5%。2016年11月國家能源局召開的《電力發展“十三五”規劃》新聞發布會中,國家能源局總工程師韓水曾表示,調峰能力的優化指標就是將當地的棄風、棄光率控制在合理水平,這一合理水平是力爭控制在5%以內。適當地棄風棄光,消納可再生能源發電量更大,支持風電、光伏取得更大規模的發展。這也是首次在公開會議上強調了合理棄風率的概念。
“德國與美國的德州相關機構并沒有對合理的可再生能源棄電率進行溝通,但是卻不約而同地得出了非常類似的結論,即設定一個合理的棄電率范圍,從經濟上以及各方利益的協調上,被證明是有意義的。而且這個合理范圍也就在3%-5%之間。“莫爭春認為對于合理棄電率的探討實際上是殊途同歸地尋求各利益相關方最佳的利益平衡點。
除了呼吁建立現貨市場,報告中同時強調加快可再生能源輸配電項目的投資,建設專用輸配線路,以及區域輸電能力的提升要與可再生能源的增長保持一致。
至此,一份建立京津冀可再生能源并網試點區的報告為京津冀的可再生能源消納提供了范本,前車之鑒或許能助力在2022年 冬奧會之前實現這些可再生能源并網的困局,然而利用市場手段著手解決京畿之地的可再生能源消納實則考驗諸多。
作者:蔡譯萱 來源:南方能源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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