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電力交易中心日前發布了《關于2020年電力交易手續費有關事項的通知》,通知中稱,2020年交易手續費繼續按市場化交易結算電費的1‰分別向市場交易主體雙方(買賣雙方)收取。
詳情如下:
關于2020年電力交易手續費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發電集團、獨立發電企業、售電公司、有關用電企業: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中發〔2015〕9號)及配套文件精神,按照《貴州電力交易中心收費管理辦法(修訂)》的規定,現將2020年電力交易手續費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01 收費標準
2020年交易手續費繼續按市場化交易結算電費的1‰分別向市場交易主體雙方(買賣雙方)收取。
02 收費時間
鑒于月度電量抄表例日調整,為便于市場主體交費,今后交易手續費收費時間調整為:每月25日前,市場交易主體支付上月度交易手續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