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安徽省能源局下發《關于建立安徽省可再生能源發展三年行動計劃項目庫(2021-2023 年)的通知》,要求所有2021-2023 年擬開工建設(含在建)的光伏發電、風電、電化學儲能、生物質能和抽水蓄能電站項目,在2021 年 3 月 25 日之前報送省能源局,進入項目庫。
3月9日,安徽省能源局下發《關于建立安徽省可再生能源發展三年行動計劃項目庫(2021-2023 年)的通知》,要求所有2021-2023 年擬開工建設(含在建)的光伏發電、風電、電化學儲能、生物質能和抽水蓄能電站項目,在2021 年 3 月 25 日之前報送省能源局,進入項目庫。
作者: 來源:安徽省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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