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安徽省能源局發布《關于開展 2021年風電、光伏發電項目并網規模競爭性配置綜合評審的通知》,規定所申報的光伏發電項目用地必須屬于國家允許建設光伏發電項目的場地、不占用基本農田且不涉及生態紅線等限制開發的區域。所申報項目應由控股建設該項目的一家申報企業或申報企業所屬一級集團申請(均股自行確定一家申報企業),不
9月10日,安徽省能源局發布《關于開展 2021年風電、光伏發電項目并網規模競爭性配置綜合評審的通知》,規定所申報的光伏發電項目用地必須屬于國家允許建設光伏發電項目的場地、不占用基本農田且不涉及生態紅線等限制開發的區域。所申報項目應由控股建設該項目的一家申報企業或申報企業所屬一級集團申請(均股自行確定一家申報企業),不接受聯合體參加。
9月25日,安徽省招標集團將組織開展安徽省2021年風電、光伏發電項目并網規模競爭性配置綜合性評審。評審工作全程采用電子化方式進行,申報人員無需現場參與。
通知如下:
作者: 來源:安徽能源局
責任編輯:jian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