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國家能源局山東監管辦、山東省發改委、山東省能源局、國網山東省電力公司聯合發布了《關于開展山東省電力現貨市場2021年12月結算試運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根據《通知》12月1日開始,電力中長期市場、電力現貨市場按照試運行工作方案和規則定期開始。12月將會被分解為三個旬,每旬為一個試
11月5日,國家能源局山東監管辦、山東省發改委、山東省能源局、國網山東省電力公司聯合發布了《關于開展山東省電力現貨市場2021年12月結算試運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根據《通知》12月1日開始,電力中長期市場、電力現貨市場按照試運行工作方案和規則定期開始。12月將會被分解為三個旬,每旬為一個試運行周期,按旬對市場運轉情況進行評估,根據市場情況及時調整試運行方案,并采取相關措施。這也就意味著本次山東省的電力現貨試運行規則很可能會發生多次的變化。這無疑會對市場供需、價格、市場主體行為等產生一定的影響。
《通知》規定用戶側中長期合同簽約比例應不低于市場用戶電量的95%,發電側中長期合同簽約比例應不低于其市場電量的90%,建立中長期交易偏差收益回收機制。本次結算試運行,中長期市場最高限價為473.9元/兆瓦時,最低限價為315.9元/兆瓦時。
12月的結算試運行工作方案則透露出了更多內容。發電側市場主體中火電、核電、新能源都盡可能的參與市場已經并不意外(部分核電優先電量、分布式新能源、小水電、生物質發電等還是以政府批復價格結算)。不過此次山東12月結算試運行的工作方案還規定的獨立儲能設施作為發電側市場主體在滿足電網接入技術規范的情況下,可以自主參與調頻輔助服務市場或以自調度模式參與電能量市場。參與調頻輔助服務市場時,儲能設施調頻貢獻率設定為0.1。參與電能量市場時,儲能設施主體在競價日通過山東電力交易平臺申報運行日自調度曲線,在滿足電網安全和新能源優先消納的條件下優先出清,接受現貨市場價格。
盡管長期困擾山東電力現貨市場的外送電問題依然沒有能夠實現“將外送電納入發電側市場主體”,但據山東省內電力市場人士介紹,外送電簽約中長期交易,并接受偏差考核結算也算是某種意義上的“進入市場”。根據試運行工作方案,跨省區送電偏差考核費用將會根據考核原因確定分攤機制。
用戶側將分為市場交易用戶、電網企業代理購電用戶和居民農業用戶三類。已經參與市場交易、改為電網企業代理購電的用戶,其價格按照電網企業代理其他用戶購電價格的1.5倍執行。電網代理購電價格基于電網企業代理工商業用戶購電費(含偏差電費)、代理工商業用戶購電量確定。代理購電產生的偏差電量,按照現貨市場價格結算。居民農業用戶電價不變,但電網企業為保障居民、農業用戶電價穩定產生的新增損益(含偏差電費),按月由全體工商業用戶分攤或分享。
電網企業代理購電只能通過場內集中交易參與中長期市場,以報量不報價方式、作為價格接受者參與市場出清。而所有代理購電產生的偏差電量,按照現貨市場價格結算。這很大程度上意味著電網企業代理購電在價格上很難形成優勢,難以對售電公司產生較大的直接沖擊。
試運行工作方案最后規定了市場干預機制,出現如下情況,在報請省能源局、能監辦同意后將終止現貨市場結算試運行,轉為“三公”調度模式運行。
1,出現因市場主體不當行為或其他因素導致價格大幅波動,市場主體出現嚴重偏離實際的巨額盈虧。
2,發生突發性的社會事件、自然災害、重大電源或電網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嚴重影響電力供應或電網安全。
3,技術支持系統發生重大鼓掌,導致市場交易無法正常組織時。
4,其他影響電力市場運營或電網安全運行的情況。當出現供不應求且超過一定范圍時(電力供應缺口達到全網最大用電負荷需求的5%),現貨市場交易按照山東能監辦、省能源局指定方式進行結算。
對此有電力市場專家表示,制定干預機制是電力市場的必需品,但也確實存在部分限定條件和評判標準模糊的問題。這也許和此次結算試運行規定每10天進行市場評估有直接關系。在煤價依然處于高位且進入冬季的情況下,不排除會突然出現電力短缺或者煤炭短缺的問題。在這樣的情況下,通過“三公”調度保障供給或許是政府最高優先級的選擇。
作者:武魏楠 來源:能源雜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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