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能源局福建監管辦公室報送福建省2021年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監管工作情況的函。根據《福建省2021年清潔能源消納情況綜合監管實施方案》,福建監管辦針對電網企業全額收購可再生能源電量等情況進行檢查,2021年,福建省可再生能源發電量503.8億千瓦時,電力總量消納責任權重指標完成17.8%,低于國家要求1.2
日前,國家能源局福建監管辦公室報送福建省2021年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監管工作情況的函。根據《福建省2021年清潔能源消納情況綜合監管實施方案》,福建監管辦針對電網企業全額收購可再生能源電量等情況進行檢查,2021年,福建省可再生能源發電量503.8億千瓦時,電力總量消納責任權重指標完成17.8%,低于國家要求1.2百分比,風光消納率均保持100%,未發現棄風棄光現象。
作者: 來源:太陽能發電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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