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將 “確定促進光伏產業健康發展的政策措施”作為議題,既是意料之中也屬意料之外。
光伏產業是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光伏產業對調整能源結構、推進能源生產和消費方式變革、促進生態文明建設具有重要意義。但是,在相繼遭遇美國征收“雙反”關稅和歐盟實施“反傾銷”調查后,中國光伏發電行業今年出現了產能嚴重過剩,由于市場過度依賴外需,導致國內光伏企業普遍經營困難。因而,國務院常務會議專門開會研究,以確定光伏發電的具體扶持政策,這應屬預料之中。
意料之外在于:今年9月份國家發改委公布了 《太陽能發電發展“十二五”規劃》,將光伏發電的規劃目標確定為2000萬千瓦,這是經過3次調高后公布的具體數字。隨后國家發改委又公布了《關于申報分布式光伏發電規模化應用示范區的通知》,意在大力推進分布式光伏發電。業界認為以上一系列政策,均是吹向光伏發電的春風,國務院召開常務會議研究確定具體扶持政策,如此的重視程度出乎業內預計。
無論與否,國家對于光伏發電行業的關切應是題中應有之義。而且會議決定從五方面促進光伏產業健康發展:加快產業結構調整和技術進步;規范產業發展秩序;積極開拓國內光伏應用市場;完善支持政策;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減少政府干預,禁止地方保護。
應該講,扶持政策體系涉及了產業的上游生產、下游營運環節,囊括了企業、行業的各自規范作為,也強調了市場和政府對扶持產業發展的關系界定,上升到國務院層面的政策暖風無疑對促進光伏發電的產業發展具有極大的積極作用。
然而,如何能讓促進產業發展的陽光政策真正普照全行業,讓扶持政策不留死角到位執行,這更具考驗,也更金貴。
首要應清掃的“死角”是如何真正解決光伏并網發電的制約。
在五項措施的“規范產業發展秩序”中,會議強調了“加強光伏發電規劃與配套電網規劃的協調,尤其是建立簡捷高效的并網服務體系”。
可喜的是,國家電網10月26日發布了《關于做好分布式發電并網服務工作的意見 (暫行)》。根據《意見》,11月1日起,國內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將可享受全程免費的并網服務,并可以自發自用、余量上網。
令人遺憾的是,經營范圍為南方5省份的南方電網卻沒有快速跟進,截至目前還未出臺相關意見。
以上孰優孰劣并不關鍵,重要的是問題反映出如何在執行層面和操作環節使光伏扶持政策真正落地,也就是說,光伏并網發電需要電網企業的積極表態,更需要電網企業的落實。否則,仍然會出現以往多年來光伏發電企業飽受并網難困擾而難以打開內需市場的癥結。
其次在完善支持政策上容易產生力有不逮的時候。
雖然,會議詳細列舉出“根據資源條件制定光伏電站分區域上網標桿電價,對分布式光伏發電實行按照電量補貼的政策,根據成本變化合理調減上網電價和補貼標準。完善中央財政資金支持光伏發展的機制,光伏電站項目執行與風電相同的增值稅優惠政策。 ”
但是,以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補貼為例,國家發改委、國家電監會12月4日聯合下發《關于可再生能源電價補貼和配額交易方案(2010年10月—2011年4月)的通知》,此次補貼涉及全國800多個風電、太陽能、生物質以及地熱發電項目近百億元補貼。
電價補貼下發對企業雖是利好,但補貼拖欠時間太長,折損了扶持政策的力度。很多光伏發電企業就曾向筆者抱怨,電價補貼在短期內拿不到,企業經營有時不足以支撐現金流,尤其是在今年經濟形勢不好的情況下,光伏發電企業處境尤其艱難,在理論上有破產的風險。
總之,在不扭曲市場規則的情況下,政府的扶持政策適時出臺實屬難能可貴,然而一以貫之地執行在目前國內環境下顯得更可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