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西哥坎昆,瑪雅文明發祥地。2010年11月29日-12月10日,在此舉行的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上,減緩、透明度、資金、技術轉移和REDD等議題或能有所進展,而碳市場未來是否會蓬勃發展?
根據世界銀行今年的報告,2009年全球碳市場達到1440億美元。因2005年《京都議定書》生效而產生的碳市場,借市場化手段,使減排成本最低化,發展中國家應對氣候變化、產生的減排量拿到了“真金白銀”。
與之形成對比的是,發達國家在《哥本哈根協議》中承諾,在2010年到2012年之間提供300億美元快速啟動資金,一年以來,歐盟、加拿大、澳大利亞等,先后信誓旦旦地做出資金承諾。
但是,最不發達國家集團主席、來自萊索托的代表塞科里(Bruno Sekoli)11月18日發出炮轟:“承諾是有的,可是我們看不到任何東西落地 。”
中國國家發改委應對氣候變化司司長蘇偉指出,坎昆會議應明確《京都議定書》關于發達國家第二承諾期的進一步量化減排指標。“這是坎昆會議能不能邁出有意義一步的重要因素。”蘇偉說。
坎昆會議中國政府代表團團長、國家發改委副主任解振華,23日在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的發布會上指出,目前為止,發達國家在為發展中國家提供資金和技術支持上,還沒有任何實質性的行動。
兩年大限
離《京都議定書》第一承諾期結束只剩兩年。
《京都議定書》對碳市場而言意義非凡,其根據“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把締約方分為附件一國家(發達國家和轉型國家)和非附件一國家(發展中國家)。
附件一國家承擔一定的減排承諾,非附件一國家無需承擔減排承諾。《京都議定書》規定的清潔發展機制(CDM, 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使附件一國家為完成減排承諾,可以向非附件一國家購買二氧化碳減排量CER。
CER由于價格低廉,自然成為附件一國家的首選。
“附件一國家成為二氧化碳減排量的需求方即出錢方,非附件一國家成為二氧化碳減排量的供給方即得錢方。”英國最大的民間碳買家英國愛斯凱有限公司中國區首席代表黎東說。
但是,由于中、印等崛起的發展中國家,在CDM份額上占大頭,又由于這些國家近年來的經濟發展和二氧化碳排放量增加,使得一些發達國家意圖把中、印納入附件一國家,讓中印等國承擔減排與資金承諾。
《京都議定書》博弈的焦點正是在于此。
中國等發展中國家堅持《京都議定書》,“按照公約、議定書的要求和巴厘路線圖的授權,發達國家要率先大幅度減排,要為發展中國家的發展提供空間。這一點也是我們堅持《京都議定書》第二承諾期的一個根本出發點。”解振華說。
解振華指出,發達國家按照“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應該為歷史的責任承擔自己相應的義務,這一點在應對氣候變化當中是必須要堅持的。發達國家歷史排放多,現在的人均排放還相當大,應該率先采取減緩的行動,在這一點上,希望發達國家起領導的作用。
其實,中國在沒有得到發達國家的資金、技術支持情況下,已經利用本國的資源,自主、自愿的進行減排。
而《京都議定書》若不能順利過渡到第二承諾期,對發達國家尤其是歐盟損失也不小,歐盟EU ETS第三階段(2013-2020年)對碳減排量的需求巨大。
“碳減排量的供應將跟不上,因為ETS大部分都依靠CDM市場來完成任務,一個可能性是對JI(聯合履行)的依賴性更大。”瑞士南極碳資產管理公司中國區總監西克說。
歐盟也意識到這一點,近日的歐盟首腦會議傳遞了對《京都議定書》的積極姿態。相關報道稱,“會后發表的聲明稱,歐盟愿意考慮從2013年開始的《京都議定書》第二承諾期。這也是歐盟首次清楚表明關于《京都議定書》的談判立場”。
美國、日本、澳大利亞等依然反對《京都議定書》,各方將在坎昆會議較力。
“碳路”未來
《京都議定書》第二承諾期不明朗,碳市場并非陰霾重重,盡管有撤退者,但也不乏樂觀者和等待者。
坎昆會議前,摩根士丹利把其擁有的碳買家MGM 38%股份悉數出手,之前,馬來西亞國家投資公司收購英國碳買家Camco的部分股票、巴克萊資本收購瑞典碳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各有各的選擇,不過,黎東非常樂觀,“CDM在中國或許是在等待,但是在非洲,CDM發展如火如荼,目前全世界的買家,都集中跑到非洲做農業CDM項目和PCDM項目,我們公司就是,在那里剛剛拿了兩個國家級的PCDM想買。”
中國的CDM項目在EU ETS的優勢不再,歐盟委員會近日發布提案,要求2013年1月起,禁止三氟甲烷(HFC-23)分解項目和氧化二氮(N2O)項目減排用于歐盟排放權交易體系(EU-ETS)。
這些項目大部分的碳指標來自新興的工業化國家,如中國和印度等。歐盟擔心,中、印企業可通過碳交易獲利,而且會使工業投資從歐盟轉向發展中國家。
另外,ECX(歐洲氣候交易所)今年對大型水電項目關上大門,據了解,早在3月份,ECX實施了一項新的決議,禁止大型水電項目的核證減排量(CERs)。而中國的CDM項目絕大多數在電力部門,如風電、水電等。
事實上,在去年哥本哈根會議召開前夕,10個已經進入有條件注冊狀態的中國風電CDM項目,被聯合國CDM執行理事會EB退回重審;今年2月,又有6個中國風電項目遭到拒絕;今年8月,EB駁回了新提交的中國HFC-23 CDM項目。
在黎東看來,非洲CDM市場在2013年之后不會受到任何影響,因為EU ETS肯定要繼續購買碳減排量,歐洲自己減排的成本很高,所以肯定會到發展中國家購買。“歐盟或許不和中國玩,但是會和非洲玩。”黎東說。
西克則認為,只能等待。瑞士南極碳資產管理公司的應對辦法是深耕自愿減排市場,自愿減排項目不受EB注冊和簽發的影響。該公司在中國的自愿減排項目與CDM項目各占50%。
另外,西克稱,碳資產管理公司還可以預測氣候談判的結果、在風險可承受的范圍內進行賭博,雖然風險大,但是盈利空間也很大。
立足本土
國際碳市場受氣候談判影響很大,氣候談判中,中國成為矛頭所指。一個立足本土的中國碳市場,則會擁有更多的自主性,但必須做好前期“試錯”的準備。
中國已經宣布,到2020年中國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黎東認為,這個減排目標,可以在中國內部產生一個巨大的碳市場。
黎東推測,根據美國能源信息局EIA數據,中國2005年排放50.6億噸當量,再基于GDP年增長8%前提,到2020年,不采取減排措施的排放為160億噸當量,但是如果要實現碳強度減排目標,2020年只能排放72億噸當量。
這意味著平均每年減排5.16億噸當量,假設5歐元/噸,5.16億噸的減排意味著在一級項目市場的容量超過了25億歐元,即250億人民幣。以碳交易拉動10倍的投資算,大概產生了年投資2500億人民幣的市場。以二級市場放大一級市場的1.3倍算,則二級市場至少產生325億的交易額。
這樣,每年的投資和碳交易的總容量大概可以達到3075億人民幣的市場。
這比中國從CDM項目得到的資金量大得多,從有CDM減排量簽發開始到現在,中國總共獲得簽發的項目減排量為2.2億噸,以8歐元/噸計算,不超過200億元人民幣,其中還包括一部分回流到國外DOE的資金。
在面臨國際要求中國減排的壓力之下,運用本土碳交易手段來實現減排,未嘗不是一種值得考慮的市場手段。而且碳交易市場非常大,還可以解決中國的就業問題。
黎東認為,國家發改委在全國五省八市開展低碳省區、低碳城市試點,選點分布在東部沿海地區和西部地區,涇渭分明,或許可以考慮在這些低碳試點省區、城市先行試點碳交易。
值得注意的是,碳市場機制對清潔技術的發展具有重大意義,歐盟由于EU ETS的啟動,其清潔技術在全球領跑。
還有人寄希望于發達國家承諾的300億美元快速啟動資金,中國能分到一杯羹,但可能性微乎其微,發達國家正謀劃著讓中國也出一筆錢。
氣候組織大中華區總裁吳昌華對本報記者表示,無論坎昆會議能否達成協議,中國政府都會一如既往沿著自己的低碳軌跡去走。甚至更積極地說,是否達成協議不會對中國國內政策有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