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經濟時報-中國經濟新聞網
原標題:歐盟對華光伏再發難 如意算盤能否打得轉?
朱菲娜
中歐最大貿易爭端恐戰火重燃。
歐盟12月5日發布立案公告,決定對適用于中國光伏產品的雙反措施啟動日落復審調查。對此,商務部貿易救濟調查局負責人回應表示,繼續延長措施,既損害中方利益,也不符合歐盟自身利益,希望歐方盡快終止光伏雙反措施。
該負責人表示,2012年歐盟對中國光伏產品發起反傾銷、反補貼調查,在雙方領導人的關注下,中歐通過多輪磋商談判,最終達成了價格承諾協議,妥善處理了光伏貿易爭端。中歐光伏協議的執行總體是順利的。
實際上,面對債務危機和外部競爭的壓力,歐盟光伏產業正在陷入寒冬。歐盟各主要成員國大幅削減補貼,加之進口最低限價的約束,歐盟光伏裝機容量已由2012年的24吉瓦大幅下降到2014年的7吉瓦,占世界裝機容量份額由74%下降至14.5%。歐盟太陽能行業就業人數大幅度減少,使用清潔能源的步伐有所放緩。
縱觀這幾年,我國光伏行業這一路走來,風雨兼程,道路艱辛,可以說是我國近年來面對復雜嚴峻國際貿易形勢的一個縮影。從2011年以來,美國、歐盟、印度、澳大利亞、加拿大等國家先后對中國的光伏產業圍追堵截,單美國就先后發起了兩輪“雙反”調查。
此次中歐光伏爭端始于2012年9月和11月。彼時,歐盟先后對中國出口的太陽能組件、電池及硅片進行了反傾銷調查和反補貼調查;2013年6月4日,歐委會宣布歐盟分兩步對產自中國的光伏產品征收臨時反傾銷稅——自6月6日起執行11.8%的臨時稅率,8月6日后稅率將漲至47.6%,其間平均稅率為37.2%—67.9%。
這在當時被稱作史上涉案金額最大的貿易爭端,對中國光伏行業的打擊也是致命的。后來,在多方努力下,雙方達成了一項“限價限量”的價格協議。但事實證明,即便在中歐光伏最低價格承諾協議履行期間,歐委會依然心有不甘。
直到今年12月7日,雙方“價格承諾”協議的到期日,歐盟果然再次發難,重啟了雙反措施。中國企業渴望歐盟市場的大門再次敞開的希望或將再次落空。
我們知道,光伏電池及組件作為重要的清潔能源產品,其快速應用與發展有利于各國有效應對氣候變化,對于各國減排目標的實現具有重要意義。而歐盟作為環保主義最主要的倡導者之一,此次所采取的貿易保護主義措施與環保理念是沖突的,完全是損人不利己的行為。
歐盟以為這種苦心謀劃的“制裁”,還能像兩年前那樣,給予中國企業重重一拳。事實卻未必。反傾銷政策實行以后,歐洲市場的大型光伏電站建設幾乎絕跡,因為中國的生產商更多投入到了美洲、非洲市場。若此次“雙反”得以施行,物美價廉的“MadeinChina”光伏產品不僅將數量劇減,價格也會隨之水漲船高,這勢必對需求側產生消極影響。同時,歐洲的太陽能產業缺乏強力競爭的刺激,或將成為養在溫室的花朵,對其競爭力的提升有害無益。由此產生的蝴蝶效應還有就業崗位的減少等,諸多受力結合,將對歐洲產生太陽能產業增速放緩的合力。這會在一定程度上減緩歐盟力推的新能源替代傳統能源的步伐,給清潔能源使用占比的提高之路拋下幾塊不尷不尬的“絆腳石”。
面對當今全球化的深度融合趨勢,任何去全球化或者地區國家間分化的舉動,都只能獲取局部短期利益,無法取得長期全球社會福利的改進。這種通過添加非經濟因素建立進入壁壘,都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同樣,經歷了兩年多的“洗牌”,中國光伏產業與前兩年初次遭遇雙反時大不相同,面對此次重拳,中國企業并沒有覺得世界末日來臨。實際上,現在因為歐盟國內的財政緊張,對光伏發電的補貼大幅度下降,歐盟市場占世界市場的份額已經大幅度下降,相反中國正在大幅推廣光伏的應用,中國市場已經是世界上最大的光伏發電市場,中國企業的產量主要也是靠中國市場自己來消化,所以歐盟市場對中國企業的重要性已經大大下降。此時歐盟啟動日落復審調查,對中國光伏企業的發展影響會小于兩年前。
中國光伏產業結構不斷優化的同時,企業應對貿易摩擦的能力也顯著提高。兩年多的“洗牌”,使大部分技術水平不高的企業被兼并重組,產能集中度提高,企業競爭力顯著增強。光伏企業由以前的純組件制造商向系統方案提供商轉型,組件的出口不再是企業的單一業務。
話雖如此,面對貿易摩擦,我們還要正視自己的不足,直面低價競銷、無序出口等問題的存在。現在我國光伏產業正在由新興產業走向主導產業。在這一產業升級的過程中,光伏產業政策及光伏企業發展戰略都需要適時調整。過去那種無條件扶持的政策和競相壓價的同質化競爭策略已經不合時宜。同時也應該認識到,今后參與國際競爭,企業還將面臨技術壁壘、知識產權、環境標準、勞工標準、企業社會責任等更高的標準,也可能引發比較廣泛、更加多樣的貿易摩擦。
商務部也希望企業要著眼長遠,重視貿易摩擦的應對,規范經營和出口秩序,采取市場多元化的戰略,實施走出去戰略,積極開展國際范圍的產業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