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年來,中國光伏產品連續遭遇美國、歐盟、加拿大、印度等主要出口市場的“雙反”調查(指對來自某一個或幾個國家或地區的同一種產品,同時進行反傾銷和反補貼調查)。
原標題:連遭調查:面對“雙反”光伏產業怎么辦
來源:中電新聞網
作者:楊鯤鵬
近幾年來,中國光伏產品連續遭遇美國、歐盟、加拿大、印度等主要出口市場的“雙反”調查(指對來自某一個或幾個國家或地區的同一種產品,同時進行反傾銷和反補貼調查)。
因為“雙反”,今年上半年,我國太陽能光伏電池對歐洲出口額出現了大幅下降。
海關統計數據顯示,今年前6個月,我國太陽能光伏電池對歐洲出口額為9.14億美元,同比下降28.4%。那么,面對“雙反”我國光伏產業又應該如何應對呢?
思路一:進一步完善應對“雙反”的預案和舉措
最近幾年來,歐盟、美國以及其他一些國家接二連三對我國光伏產品進行“雙反”,歸根結底,主要還是因為我國光伏產品進入國際市場,對上述國家控制的光伏產品國際市場壟斷價格與壟斷利潤產生了沖擊,相關國家于是就開始運用種種貿易保護主義手段保護其壟斷利益。
舉例來說,假如歐洲市場上的光伏產品是90美元左右,中國出口到歐盟的光伏產品則是70美元左右。歐盟認為這個價格太便宜,對歐洲市場上的同類產品造成沖擊。他們擔心,如此下去時間一長,將使歐盟本土的光伏企業因競爭失利而倒閉,甚至造成大量人員下崗失業。因此,就要對中國光伏產品征收高額關稅處罰,這就是他們提出的所謂“反傾銷”。光伏專家趙玉文指出,對中國光伏企業實施“雙反”,既阻礙我國光伏產品參與世界市場競爭,又影響了國內光伏行業的發展,同時在歐洲生產銷售的光伏產品利潤和需求也將會相應下降。這將阻礙歐盟太陽能產業的發展,還會讓整個歐洲市場太陽能電池價值鏈受損,反而會給歐盟太陽能產品生產商帶來影響。
資料顯示,歐盟新增光伏裝機已由2012年的24吉瓦大幅下降到2014年的7吉瓦,占世界新增裝機份額由74%下降至14.5%。
致使歐盟太陽能行業就業人數大幅度減少,同時使用清潔能源的步伐也有所放緩。
有業內人士表示,為降低“雙反”對國內企業產生的不利影響,我國應進一步完善應對“雙反”的預案和舉措,增強在WTO框架下維護自身權益的能力。在政府層面上,相關部門要加強對國外“雙反”的預測和研判,及時發出預警,并且在必要時打出“反制牌”。在行業層面上,中國光伏產業協會等非政府組織,要進一步發揮其在應對“雙反”方面的特殊作用,主動代表行業說話,配合政府、協助企業進行必要的斡旋。在企業層面上,要鼓勵企業抱團實施“走出去”戰略,或以聯盟形式提高新能源產業整體應訴水平,通過合法途徑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
作者:楊鯤鵬 來源:中電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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