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光伏扶貧模式種類繁雜的現象,國務院扶貧辦給出指導性意見——主推村級光伏扶貧電站模式,單個電站裝機容量控制在300千瓦左右。
【編者按】精準扶貧深入人心。光伏扶貧項目,因其綠色、可持續發展方式,以及資源的廣泛性、區域的適用性而備受青睞。把光伏扶貧項目辦成實實在在的好事,有哪些問題需要注意?
日前,記者就此進行了深度調查。
地方“超標申報”商業項目“搭便車”
觀點:別讓光伏扶貧成幌子
陽光要變成真金白銀,貧困群眾才能得到實惠。
目前,我省光伏扶貧電站的電價收益為每千瓦時0.98元,系2016年國家規定的標桿上網電價。此外,我省對2015年底前建成的分布式光伏電站(屋頂電站)項目有每千瓦時0.25元的地方補貼。“光伏扶貧不能包打天下,絕不能‘一光了之’。”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司司長朱明表示,國家每年分配給各地光伏扶貧電站指標是有限的。然而,國內很多地方光伏扶貧電站申報規模不斷加大,甚至將所有貧困地區都納入光伏扶貧計劃范圍,不考慮所在地是否適宜建設光伏電站。
據悉,2016年,國家能源局共下達我省光伏電站規模指標為180萬千瓦。若地方申報規模超過了指標,即成為“計劃外”項目,那么其光伏電站所發的每千瓦時電量收益僅為0.3981元,與燃煤發電的標桿電價相當,拿不到任何國家或地方發電補貼,這將大幅減少光伏扶貧對象的實際收益。
此外,商業光伏項目和扶貧光伏項目也需要區別對待,地方不能打著光伏扶貧的幌子爭取國家指標,為商業光伏項目謀取國家發電補貼。
根據國家發改委《關于調整光伏發電陸上風電標桿上網電價的通知》,我省2017年1月1日以后納入財政補貼年度規模管理的光伏發電項目,執行2017年標桿上網電價每千瓦時0.85元。2017年以前備案并納入以前年份財政補貼規模管理的光伏發電項目,于2017年6月30日以前投運的,執行2016年標桿上網電價(每千瓦時0.98元);若項目在6月30日以前仍未投運,執行2017年標桿上網電價。
光伏發電項目電價補貼結算也存在滯后現象。如,我省今年才結算2015年4月20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間的補貼金額。
朱明表示,財政部門將優先保障光伏扶貧補貼發放,對國家能源局、國務院扶貧辦審定的村級光伏扶貧項目,及時納入國家可再生能源補助目錄,確保年度補貼資金及時發放到位。從宏觀上看,國家下調光伏補貼,光伏電站建設成本逐年降低是重要原因,未來相關村級光伏扶貧項目在國家補貼下調的情況下,可適當擴大電站裝機規模,把扶貧救困的好事做實。
作者:劉天縱 來源:湖北日報
責任編輯:wutongyufg